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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贸易案件
跨国网络诈骗的管辖
发布时间:2026-07-04 09:5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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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国网络诈骗案件属于具有国际因素的刑事案件,其管辖通常涉及多个国家。实践中,犯罪行为地、犯罪结果地、犯罪嫌疑人所在地、被害人所在地、服务器所在地以及犯罪所得所在地等,都可能成为有关国家主张管辖权的依据。

一、跨国网络诈骗案件的主要管辖原则

(一)犯罪行为地管辖

犯罪行为实施地通常具有管辖权,例如:

  • 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活动的国家;

  • 实施转账、洗钱等关键行为的国家;

  • 诈骗设备、诈骗窝点所在地。


(二)犯罪结果地管辖

诈骗造成财产损失的国家通常也可以主张管辖。

例如:

  • 被害人在中国被骗;

  • 款项从中国账户被转走;

中国司法机关通常可以依法立案侦查。


(三)犯罪嫌疑人所在地

犯罪嫌疑人:

  • 居住地;

  • 被抓获地;

  • 长期活动地;

所在国家一般都有刑事管辖权。


(四)服务器所在地

如果犯罪活动大量依赖:

  • 网站;

  • APP;

  • 社交平台;

  • 云服务器;

服务器所在地有时也可能成为调查取证的重要连接点,但是否据此主张刑事管辖,仍取决于当地法律及案件具体情况。


(五)资金流向所在地

诈骗所得:

  • 银行账户;

  • 数字钱包;

  • 加密资产账户;

所在国家通常会参与:

  • 冻结资金;

  • 追缴违法所得;

  • 协助调查。


二、中国的管辖

依据中国刑法及刑事诉讼相关规定,中国通常可以对以下情形依法行使刑事管辖:

  • 被害人为中国公民或单位;

  • 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;

  • 犯罪行为部分发生在中国;

  • 犯罪嫌疑人为中国公民(具体还需结合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);

  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
三、新加坡的管辖

如果案件涉及:

  • 新加坡银行账户;

  • 新加坡公司;

  • 新加坡居民;

  • 新加坡境内实施诈骗行为;

新加坡执法机关也可能依据本国法律开展调查和起诉。


四、多个国家同时具有管辖权

跨国网络诈骗案件中,多个国家同时具有管辖权并不少见。例如:

  • 犯罪团伙位于A国;

  • 被害人位于B国;

  • 银行账户设于C国;

  • 服务器位于D国。

此时,各国可能依据本国法律分别开展侦查,并通过司法协助、警务合作、引渡或移交证据等机制协调处理。


五、国际合作机制

跨国网络诈骗案件通常需要国际合作,包括:

  • 国际刑警组织(INTERPOL)协助发布协查或红色通报(适用条件须符合法律要求);

  • 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;

  • 银行账户冻结及资金追缴;

  • 电子数据调取与证据交换;

  • 引渡或遣返(视条约和法律而定)。


六、被害人可以采取的措施

发现遭遇跨国网络诈骗后,通常应尽快:

  1. 向所在地警方报案;

  2. 联系汇款银行,争取止付、冻结资金(如仍有可能);

  3. 保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电子邮件、网址、IP信息等证据;

  4. 如涉及多个国家,可根据案件情况向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报案;

  5. 必要时寻求跨境法律服务,协助处理资产追踪、证据保全和司法程序。

七、跨境追赃的难点

跨国网络诈骗案件的追赃和追责通常受到以下因素影响:

  • 犯罪资金是否已迅速转移;

  • 是否能够识别真实犯罪主体;

  • 涉案国家之间是否具备有效的司法协助机制;

  • 电子证据是否完整、可采;

  • 不同国家法律和程序的差异。

因此,这类案件越早报警、越早采取止付、冻结和证据保全措施,追回资金和固定证据的可能性通常越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