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对**假结婚(Marriage of Convenience,简称 MOC)**实行严厉打击政策。任何人为获取移民利益(如长期准证、工作准证、永久居民身份或其他移民便利)而故意订立虚假婚姻,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假结婚罪主要依据新加坡《移民法》(Immigration Act 1959)第57C条规定,由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(ICA)负责调查和执法。(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)
假结婚通常是指双方并非基于建立真实婚姻关系,而是为了取得移民利益而结婚,例如:
获取长期探访准证(Long-Term Visit Pass);
获取工作准证;
获取永久居民(PR)资格;
获取新加坡签证或居留资格;
延长在新加坡停留期限;
获取其他移民优惠。
即使婚姻是在新加坡境外登记,只要符合《移民法》的构成要件,也可能适用新加坡法律追究刑事责任。(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)
一般需要证明:
双方明知婚姻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移民利益;
一方或双方因结婚获得或约定获得金钱、报酬或其他利益(gratification);
婚姻并非以建立真实夫妻关系为主要目的。
此外,安排、介绍或协助他人进行假结婚的中介、介绍人或婚介机构,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(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)
根据《移民法》第57C条:
任何参与假结婚的人,包括:
新加坡公民;
外国人;
中介人;
安排者;
协助安排者;
经定罪后,可判处:
最高10,000新元罚款;
最长10年监禁;
或罚款与监禁并处。 (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)
如果为了申请签证、长期准证、永久居民等而向ICA提交虚假声明、虚假文件或隐瞒重要事实,还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。
相关处罚可包括:
最高4,000新元罚款;
最长12个月监禁;
或两者并罚。 (ICA)
法院通常会综合以下因素:
从重处罚因素
有组织安排假结婚;
收取高额报酬;
多次参与类似活动;
涉及多个外国人;
提供大量虚假材料;
妨碍ICA调查;
有移民违法或刑事前科;
利用假结婚协助非法居留或非法就业。(eLitigation)
从轻处罚因素
初犯;
主动认罪;
配合ICA调查;
未实际取得移民利益;
真诚悔罪;
提供重要协助调查。(eLitigation)
新加坡法院强调,假结婚不仅损害婚姻制度,也破坏国家移民管理制度,因此通常采取较严厉的量刑政策。
近年来,多宗案件中:
假结婚双方被判处实际监禁;
中介人亦被判监禁;
有外国人因此被遣返并禁止再次入境。(eLitigation)
外国人因假结婚被定罪后,除刑罚外,还可能:
被取消长期探访准证(LTVP);
被取消工作准证(Employment Pass、S Pass、Work Permit等);
被拒绝永久居民(PR)申请;
被驱逐出境(Deportation);
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;
今后申请签证或长期准证受到不利影响。(ICA)
如涉及假结婚案件,应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协助,重点包括:
审查是否符合《移民法》第57C条的犯罪构成;
分析双方是否具有建立真实婚姻关系的证据;
审查是否存在金钱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;
协助与ICA沟通;
在法庭提出辩护或求情意见,争取减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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