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对偷税漏税(Tax Evasion)采取零容忍政策,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(IRAS)负责调查,并依据《所得税法》(Income Tax Act 1947)、《消费税法》(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)等法律进行执法。对于故意逃税、伪造账目、虚假申报等行为,法院通常会判处罚款、补税及监禁。(Default)
根据IRAS规定,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偷税漏税:
故意隐瞒营业收入;
虚报成本、费用;
编造或伪造发票;
制作假账、两套账簿;
虚假申请税务减免;
故意少报公司利润;
不申报海外应税收入(适用情况下);
虚报GST(消费税)进项税额;
虚构员工工资或经营成本;
协助他人逃税。(Default)
一般故意逃税,可面临:
补缴全部税款;
最高为少缴税款4倍的罚款(视违法性质而定);
罚款最高 50,000新元;
最长 5年监禁。(Default)
若属于一般故意逃税,法律也规定可处:
少缴税款3倍的罚金;
最高10,000新元罚款;
最长3年监禁。(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)
如果存在:
伪造账册;
篡改财务记录;
虚假合同;
洗钱配合逃税;
利用空壳公司逃税;
长期、大额、有组织逃税;
法院通常认定属于严重欺诈逃税。
处罚包括:
补税;
最高4倍税务罚金;
最高50,000新元罚款;
最长5年监禁。(Default)
GST违法也是IRAS重点打击对象。
例如:
虚开GST发票;
虚报Input Tax;
少报Output Tax;
虚构GST退税。
处罚通常包括:
补缴GST;
少缴GST 3倍罚金;
最高10,000新元罚款;
最长7年监禁。(Default)
严重GST诈骗案件还可能适用更严厉的法律处罚。(RSM Global)
法院通常综合以下因素决定刑罚:
偷税金额巨大;
时间跨度长;
多次违法;
有组织实施;
使用假账、假合同;
教唆员工共同逃税;
妨碍IRAS调查;
销毁证据;
曾受税务处罚仍继续违法。
初犯;
主动补税;
主动向IRAS披露错误(Voluntary Disclosure);
配合调查;
真诚认罪;
全额缴纳税款及罚款。(Default)
如果纳税人在IRAS开始调查前,主动披露漏报、误报或遗漏,并补缴税款,通常可以获得较轻处罚。是否减轻处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IRAS自愿披露计划的适用条件。(Default)
公司逃税时,下列人员可能被追究责任:
董事(Director);
实际控制人(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);
财务总监(CFO);
财务经理;
会计人员;
公司秘书(特定情况下);
任何参与制作虚假资料的人。
公司与个人可能分别承担刑事及税务责任。(Default)
外国企业或外国人在新加坡逃税,除刑事处罚外,还可能:
被取消工作准证(Employment Pass、S Pass等);
被限制再次入境;
影响永久居民(PR)申请;
影响公司持续经营;
影响银行授信及融资;
被列入税务重点监管对象。
近年来,新加坡法院对逃税案件普遍采取较严格的量刑政策:
金额较小、主动补税、初犯、认罪:可能以罚款和税务罚金为主;
金额巨大、长期逃税、制作假账或伪造文件:通常判处实际监禁;
涉及GST诈骗、洗钱、跨境资金安排:处罚更为严厉,并可能同时涉及其他刑事犯罪。(Default)
CHINA LEGAL BUREAU (SINGAPORE)
中国法律事务局(新加坡)
官方网站:
微信小程序:
正启传承
专业 · 高效 · 一站式跨境法律与商务服务